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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保险 >> 医疗保险医院临时工 离职方知无医保 发布时间:2010/4/12
东坝医院称,调查后将给予补偿
从30多岁到56岁,服务了21年之后,才想起单位从未给自己上过保险,找单位解决,却总被推来挡去。昨日,朝阳区东坝医院临时工韩先生反映,自己在医院干了半生,可医院从未给他们上过保险。对此,医院回应称,适逢领导换届,之前的情况不很了解,“待摸清情况后,会对临时工进行补偿。” “今年1月,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力不从心,就从医院离了职,这才想起养老很困难,别人生了病能借医疗保险缓解压力,而我们却不得不自己花钱看病。”昨日,韩先生称,今年3月份,他曾去找院长要求解决自己的保险问题,但院方只答应给他2009年一年的保险补偿,“新院长说他2008年底才上任,以前的事情不清楚。” 昨日下午,记者联系到在该院做了27年院长的肖女士,肖称,自己是2008年下半年退休的,“韩是临时工,按政策,从2004年起,单位才给外聘人员上保险,因韩一直没技术,上保险的事才被一拖再拖。”但肖女士同时表示,她还在院长任上时,遇到临时工辞职,医院都会给一笔补助。 该院现任宗院长说,和韩先生情形相似的临时工,医院有五六个,“谁干了多少年,需要时间调查。现在先让他们把我上任后的一年的保险补贴拿回去,之前的还需制定具体方案。”宗院长透露,因韩的年龄已不适合上保险,“估计会一次性给他一笔补贴。” 就此事,北京中调律师事务所黄喜军律师指出,根据市劳动部门2005年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参保职工门诊开药量等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》,北京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,且按照《北京市城镇临时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》规定享受医疗补助费的原北京市城镇临时工,都可申请纳入医保范围。 黄律师表示,作为临时工的韩先生,其保险补助应按照相关法规正式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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