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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时的计算方法是什么?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遇有整月休息应如何计算? 发布时间:2010/5/5

    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,若企业因生产任务需要,经商工会和劳动者同意,安排劳动者在该季的第1、2月份刚好完成了季总时的工作,第3个月整月休息。企业这样做应视为合法且没有延长工作时间。对于这种打破常规的工作时间安排,一定要取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,并且注意劳逸结合,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。

工时计算方法应为:

  (1)工作日的计算。

  年工作日:365天/年-104天/年(休息日)-10天/年(法定休假日)=251天/年

  季工作日:251天/年÷4季=62.75天

  月工作日:251天/年÷12月=20.92天

  (2)工作小时数的计算。

  以每周、月、季、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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