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薪酬福利 >> 薪酬制度工时的计算方法是什么?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遇有整月休息应如何计算? 发布时间:2010/5/5
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,若企业因生产任务需要,经商工会和劳动者同意,安排劳动者在该季的第1、2月份刚好完成了季总时的工作,第3个月整月休息。企业这样做应视为合法且没有延长工作时间。对于这种打破常规的工作时间安排,一定要取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,并且注意劳逸结合,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。
工时计算方法应为: (1)工作日的计算。 年工作日:365天/年-104天/年(休息日)-10天/年(法定休假日)=251天/年 季工作日:251天/年÷4季=62.75天 月工作日:251天/年÷12月=20.92天 (2)工作小时数的计算。 以每周、月、季、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。
|
网站地图 | 关于我们 | 隐私声明 | 广告服务 | 服务条款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欢迎投稿 您是第 904934 位来访者 |
北京志帆兴业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©2009 - 隐私权政策 京ICP备09077782-1号京公网安备110106005380 联系电话:010—51319686 51319668 传真:010—51319668 邮箱:chinahrgl@126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