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节、十一假期被网友称为史上“最复杂假期”。市民如在这段时间加班,加班工资需要分为两类计算。昨天,市人社局公布了2010年中秋节、十一休假期间加班工资的支付方法。
据介绍,中秋节、十一假期分为两类。一类是法定节假日,即9月22日(中秋节)、10月1日、2日、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;另一类是休息日,即9月23日、24日,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共6天为休息日。
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,用人单位在9月22日,10月1日、2日、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。
9月23日、24日,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,不能安排补休的,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
因此,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: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300%×加班天数,休息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200%×加班天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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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
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;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,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;三是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,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。同时,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本市人社部门强调,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.75天进行折算,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。
算账
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,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、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,其加班工资为:2000(元)÷21.75(天)×300%×1(天)=275.86(元)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9月23日、24日,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,其加班工资为:
2000(元)÷21.75(天)×200%×1(天)=183.9(元)
北京规定法定节假日倒休不能冲抵加班费 北京晨报
市人保局公布“两节”加班费算法 “起步价”每天132.41元和88.28元
晨报讯 (记者 姜葳)中秋、国庆两节临近,市人保局昨天发布消息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,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。据悉,“两节”假期分为“法定节假日”和“休息日”两类,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,其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,单位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。
市人保局工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今年的中秋、国庆假期分为“法定节假日”(中秋节9月22日、10月1日、10月2日和10月3日)和“休息日”两类。
根据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》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条款,用人单位在9月22日,10月1日、2日、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;9月23日、24日,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,不能安排补休的,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“也就是说,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,应直接获得加班费,单位不能以倒休、补休来冲抵加班费。”该负责人强调。
因此,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: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300%×加班天数;休息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200%×加班天数。如果以本市960元的最低工资计算,两者的加班费分别为每天132.41元和88.28元。
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
工资基数: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;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,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;三是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,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。同时,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,应当按照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的规定执行。即: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.75天进行折算,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。
举例说明
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,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、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,其加班工资为:2000(元)÷21.75(天)×300%×1天=275.86(元)
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9月23日、24日,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,其加班工资为:2000(元)÷21.75(天)×200%×1天=183.9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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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从9月19日到10月17日,理论上我能足足休息29天,等于休了一个月假。 ”谈起这看似不可能的休假长度,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朱先生高兴地表示,这个月自己就将迎来大婚,又恰逢中秋、国庆假期,索性一起“打包”。朱先生告诉记者,自己所在的是国有企业,中秋、国庆放假严格照章办事,不过自己早有“预谋”:9月18日他将和同事换休照常上班,这样10月15日周五那天就可以休息,再加上公司规定的10天婚假和5天年假,就等于调整出了16天的假期,搭配中秋和国庆长假以及10月10日、16日、17日3个双休日,为装修收尾,操办婚礼,然后再度个蜜月,“笃笃定定”。
对于在虹桥开发区某英资会展公司上班的周小姐而言,没觉得中秋、国庆长假会“折腾”,反而正好与公司的休假体系有机“粘贴”在一起了。根据安排,9月19日、25日、26日和10月9日4天原本是双休日,经过调休成为了工作日,但该会展公司却依旧放假。周小姐告诉记者,自己所在的会展公司有独立的休假体系,企业在其他国家的总部或办事处也都遵循相同的制度,双休日一般都坚持放假,这样就等于额外多放4天。“我今年还有7天年假没有用完,正好可以把中秋、国庆两个假期之间的‘碎片’粘起来,一口气休到10月10日。 ”周小姐表示,会展公司11月中旬才进入忙季,而且老板很好说话,所以长假休到10月中旬一点没压力,打算去欧洲做一次深度游,现在唯一担心的是节后综合征。记者发现,许多在从事服务业的外资企业工作的员工都在打类似的“小算盘”。
充分动用婚假、年假化整为零是避免“折腾”的利器,可对于年假不够或已经用完的上班族而言,要不折腾还要多花些心思。“实在不能连休就延后。”在智力产业园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工作的魏先生表示,自己从事的是在线销售,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业务最红火的时候,行业特性注定长假难以实现,所以要坚持上班,不过节后淡季反而可以申请调休。另外,企业还运用了一种名为“员工关爱平台”的激励系统,每逢法定节假日员工都会获赠相应的积分,在这些指定日上班积分还能翻倍,凭借积分就能换购相应的商品。 “我看中一套积分5000分的海南5日4夜游,现在还差400多分,过了中秋、国庆就能实现了。 ”(记者 陈玺撼)